长治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情况简介
发布时间:2016-12-19  来源:
一、分局简介
    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成立于1990年,根据山西省编办174号文件精神,2002年12月变更为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为副处级建制,现有执法人员18人,稽查分局下设五科一室,即四个外勤稽查科、投审科、办公室。多次被评为省、市质监系统先进集体,1998年、2001年两次被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山西省打假工作优秀单位”称号,2004年被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命名为“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06年被共青团中央、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二、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主要职责:
    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是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受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违法行为,严格依据《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受理生产、经销企业和用户、消费者举报和投诉,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进行查处;
   3、组织和参与市政府、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他有关部门交办或组织的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检查活动;
   4、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5、接受市打假办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全市综合性或专项突发性的打假任务;
   6、办理省、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送本市的行政案件和本省各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协办或移送查处的案件;
   7、接受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其他行政执法任务。
 
三、执法依据
     依照《行政处罚法》、《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山西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组织机构设置、
   1、分局下设五科一室,即四个外勤稽查科、投审科、办公室。
   2、组织机构
    副局长:   骞剑波 (主持工作)
    副局长:   同海江
   办公室主任:   段艳丽
   稽查一科科长:   侯惠杰
   稽查二科科长:   郑瑞峰
   稽查三科科长:   陶  鹏
   稽查四科科长:   赵俊平
   投审科负责人:   王  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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